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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hhw 2023-07-04T09:05:21.000000Z 字数 848 阅读 221

修道之谓教

第四篇丨《中庸》新说


修道就是学习和领悟真理运行的规律,学习和修证通达真理的方法。“教”是教化、教导,修道需要善知识的教导和教化。

现在我们来解释第二十一章: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所谓“诚”,是内心的真诚。一般意义上的真诚,就是不主观、不自欺、不欺人、没有负面的情绪,不感情用事。“至诚”就是没有私心,清净无我,这是圣人的境界, 一般人做不到。

所谓“明”,是看明真相,悟明真理,证悟本性,开启智慧。

“自诚明,谓之性”,明白的是生命的本性,是宇宙真相及其蕴含的真理;“自明诚,谓之教”,教化的是完善内心真诚的方法。“诚”与“明”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诚”与“明”也是有层次和次第的,一个人内心的“诚”的深度和广度不同,所明悟和修证的真理的层次和次第也是不一样的。

所谓“明”的层次,是指真理有相对真理,也有究竟的真理,那么智慧也就有了义的智慧和不了义的智慧,不同层次的智慧能明悟和修证不同层次的真理。

所谓“明”的次第,是指明悟和修证不同层次的真理,都分为闻、思、修、证四个次第,即闻慧、思慧、修慧、证慧。与不同层次和次第的“明”相应的“诚”,也有相应的广度和深度。

作为一个修行人,“自诚明,谓之性”,是说此人的“诚”是与生俱来、浑然天“诚”,也就是生生世世修来的。那么,对不同层次和次第的真理的明悟和修证,就来得容易、来得自然,对“明”就容易达到修、证的阶段,即所谓“诚则明矣”。

作为一个修行人,“自明诚,谓之教”,是说此人的“明”还处在闻、思的阶段,处在学习、思考和体悟的阶段,也就是处在被教化、被教导的阶段。当完成了此阶段的“明”,然后,去 提升和完善内心的真诚就来得容易、来得自然,即所谓“明则诚矣"。

随着修证的提升和完善,“诚”和“明”也随之交替地提升和完善——“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当一个修行人的心性达到“至诚”之时,也就很容易、很自然能够明悟和修证生命的本性以及宇宙的本体,成为圣人——知天命,而执行天命,完成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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