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攻读
城堡
读书笔记
自序:阅读,究竟是一桩怎样的事?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说:
“读书需要训练,就如同运动员所接受的训练那样,而且,人们差不多要终其一生,追求这个目标”。
“真正的阅读不是那种用奢逸麻痹我们、让更高贵的感官一直沉睡的阅读,而是我们必须踮起脚尖、用我们最警觉和清醒的时间去进行的阅读”。
米勒用这个例子,说明了阅读绝非一时一地、一蹴而就之事,它完全可以延宕在毕生的岁月中。而且随着生命体验的更新,随着阅读视野的开阔,文本的奥秘会在不断重读中,渐次向读者打开。
纳博科夫的一句话,那就是“只有重读才是真正的阅读”
重量 TO WEIGH THE MASTERS
品钦的黑色乡愁
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当然会和嬉皮士朋友去街上的墨西哥餐厅,问哪里可以搞到最正点的夏威夷大麻。他也会带着一只六七英寸长的塑料小猪,去附近的书店逛逛。他喜欢在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去海滩坐上几个钟头。但无论怎么晒太阳,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白,一看就知道是从东部来的。和所有1960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年轻下去。
迷幻药的劲头退去后,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记得那个笼罩在雾霾中的洛杉矶?而历史的教科书,并没有给这代人留下太多的赞美和追忆。不过,好在诺曼·梅勒还记得,亨特·S.汤普森还记得,品钦也还记得。于是,趁着还记得,便有了这本书,一个黑色的乡愁,关于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城市。
罗斯在拧紧
- 罗斯一直羡慕厄普代克和贝娄,因为文字在他们笔下可以肆意奔涌而出,而自己却**“不得不为每一段话、每一个句子而战斗”
- 他如中世纪僧侣般恪尽职守地侍奉文学之神,他说自己一天最多只能坚持两个小时不去思考创作问题。但在半个多世纪写了三十一本书之后,罗斯已无法再继续拧紧。
- 他的心理医生是如此钟爱这位文学奖拿到手软的精神病人在接受治疗时写的自述,以至于按捺不住地将之隐去名讳后发表在专业心理学杂志上(即便如此,罗斯后来还是无意中看到了此文,这也足见他阅读面之广)。
- 在1970年代中期的一次布拉格之旅中,罗斯引来了秘密警察的跟踪,甚至险些在大街上被捕。罗斯高举护照大声求救,最后跳上一辆城市有轨电车才侥幸逃脱。这些独特经历让罗斯意识到,从自由民主社会里发轫的美国现实主义,其实是对该国作家的天然馈赠,他们往往很难意识到在欧洲的另一种文学传统下,写作是在消音下进行的,需要小心翼翼地逃避各种审查和禁忌。讲述现实已是一种奢侈,更遑论以文学为武器与政治和传统对垒?
- 他从卡夫卡那里学到的重要一课是,“小说的想象越是玄幻离奇,细节上的处理就越要现实主义”
最后的寓言家
- 怀尔德所有的小说都与20世纪美国文学的主流保持着奇特的距离。他无意于像海明威、福克纳等现代主义作家那样去追求语言的新奇感,也不像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家那样关注自身时代或人物性格的塑造。怀尔德的小说似乎故意采用一种老旧的叙事风格或古典的寓言格局,讲述宏大恒久的人文主题才是他的目的。至于经营复杂多变的人物内心或情节,则并非他所擅长,或者说,是他压根就无意为之的。
可怖的联结
- “当你从屏幕的一端进入虚拟现实中,这不就像是人死去,然后又得以投胎转世吗?”当“9·11事件”发生之后,这里更是变成了纽约那些死难亡灵的游魂收容站,他们以虚拟的身体继续游荡在这里,继续着《黑镜》式的后人类存在。
- 对网络时代蕴含的这种悲剧性,批评家海耶斯有过无比精湛的总结:“信息之梦最初具有一种逃离的形象,但当它愈发强力地体现为一个可靠的寄居之所,它就愈发看上去不像是逃离,而是一个竞技场,在这里统治与操纵能够以新的方式进行角力。”在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今天,品钦的这部小说不仅印证了这种判断,更进一步促使我们去反思信息技术的政治与人的处境。它提醒我们丢掉麦克卢汉那种“媒介即信息”的幻想,看到肉身空间的权力分布如何宰治了Facebook、Twitter和微博这样的网络社交媒体。
影色 FROM PAGE TO STAGE
了不起的《盖茨比》
- 对《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好的改编,或许出现在美国的当代戏剧舞台上:一个叫“尼克”的公司职员偶然在办公室桌上发现了菲茨杰拉德的这本小说,于是他开始朗读,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一字不落。观众坐在下面,安静地听着加拿大演员斯科特·谢泼德声情并茂的朗读(据说他拿着书纯属装模作样,他完全可以一字不漏背诵全篇),直到七小时四十五分钟之后这部叫《盖茨》(Gatz)的剧演出结束。
- 唯有这个舞台版坚持了这样一种神圣的文学原则:若想进入这本最伟大的美国小说,我们最好的身份是读者,不多不少,仅此而已。换言之,当视觉媒体艺术已成为主宰当代都市人审美感受的最强大媒介时,以纸张为载体、以词语为表义单元的小说不仅没有失去它的价值,反而不断地让3D摄影机和“巴兹·鲁赫曼”们感到自己力有未逮。
- 这些隐藏在文本中的旋律,让《了不起的盖茨比》超越了一般意义的虚构叙事,变成了乐谱和自由诗,给浸润在文本中的读者一种纯粹的感官愉悦,使语言的形式变成了内容本身。就如同海明威的极简主义和铿锵动词映照了世界大战之后的荒芜和死寂,就如同福克纳的极繁主义和缠绕句式刻画了美国老南方的复杂与神秘,菲茨杰拉德的抒情格调和曼妙文风恰恰对应于他笔下那个喧嚣时代的香艳奢华和靡靡之音。
- 詹姆斯·伍德在《小说机杼》中就说,“文学与生活的区别在于,生活充满了太多形态不固定的细节,很少能引领我们去关注它,而文学能教会我们该注意些什么”。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明与暗
-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那些年少时的恐惧和爱欲常常被客体化,并用“年幼无知”或“成长的烦恼”这类的说辞来轻描淡写地带过。通过电影里交替展现的成人和少年世界,杨德昌似乎想告诉我们:不要轻视少年的心事和危机,他们绝不是残酷现实的绝缘物,他们甚至本身就是残酷的现实。
小说家的“9·11”
- 福尔在这里开创了一种非常有趣的“视觉写作”模式。他不仅将与故事紧密相连的照片大量插入书页,还在文字印刷中想出了各种怪招:大面积的留白、字间距的变化和标点符号的创新等。这些实验性的做法其实不过复兴了一种现代主义诗歌的信念:印刷在纸上的文字,不仅仅只是表义的符号,它们的排列本身也具有一种建筑美,具有被雕塑的潜能。
书人 THE BOOK AND THE MAN
朝向“黑洞”的阅读
- 任何有过在语文课上读武侠或琼瑶而被班主任抓包经历的读者,大概都已心有余悸地明白“选择读什么书”所意味着的风险。阅读,最先可能面临的伦理问题是,你在选择了某些书的同时,就意味着背弃了其他文本或世俗责任。但米勒认为实际情况要更加复杂,因为阅读不是简单的人类行为,它是大脑神经复杂的认知活动。这种认知不只是针对语言编码的意义,也面向文本的风格和美学,同时还在这个过程中要求着读者去时刻做出伦理判断—判断对含混意义的取舍,选择对人物命运的态度,乃至对自身存在做出感悟。它意味着阅读可能是一次危险莫测的个人事件,因为你无法确知阅读之后的你是否还和从前一样。不久前,我的一个年轻朋友在读完塞利纳的《茫茫黑夜漫游》 之后就陷入一场虚无主义的人生危机中,她为此专门去了终南山静修了一段日子,才积攒起足够的勇气重新面对日常生活。
- 并非每次阅读都会让我们如此惊心动魄、命悬一线,但读者和文本的这种伦理牵扯却是不争的事实。米勒同时还提醒我们,文学阅读远比在餐厅里读一张菜单要来得凶险,因为伟大作家(尤其是现代主义及之后的文学)要对理想读者的头脑攻城拔寨,打破他们对统一自我的幻象,摧毁他们对世界旧的认知范式,但不负责在废墟上重建一个新的圣殿,而是让他们学会停留在不确定的意义中,栖居于道德判断的灰色地带。
听余华谈《兄弟》
- 在小说的故事性上,余华与博尔赫斯、福克纳有着紧密的师承关系;在语言的文学性上,余华从写《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寻找一种属于自己的风格。他说自己当时十分陶醉于文学比喻意象的淬炼,并举了一个例子:福贵葬完自己的亲人,站在坟冢边看着月色下的小路,他感到自己需要抓住一种意象去说明福贵的悲怆,哪怕这个叙述者的文化程度很低。余华说最后他想到了“盐”这个意象,认为在福贵眼里,那个月光下的小路就像撒了盐一般,进而激发读者关于伤口撒盐的联想。这个例子很巧妙,说明了他在先锋文学的年代如何锤炼比喻。余华举了博尔赫斯写过的一句话:“它像水一样消失在水里。”他当时所心仪的,正是这种大师级的文学佳句,以朴素的文学修辞去描摹出最难诉诸日常语言的经验。他还谈到个人创作中对叙事方式的探寻。据他讲,《活着》先前是打算用旁观者的视角来完成的,但最后却发现越写越窄,最后他干脆用福贵的视角来冷静地叙述自己的苦难,反而出奇地顺畅,仅仅三个月就完成了。
- 余华举了两个例子来讲述当下中国人所处时代的深刻断裂和巨变。一是当年自己读书时不敢和女生讲话,但现在医院里却有穿着高中校服的女孩,带着四个男同学(腹中胎儿可能的始作俑者)去光明正大地堕胎。二是“六一”儿童节的愿望,一个北京的孩子说希望得到一架真的波音飞机,而另一个生活在西北的孩子却说自己想要的只是一双白球鞋。时代的纵向巨变和横向落差是触发余华书写这部全景式问题小说的主因,这是他最为关注的“真实”,而不是细枝末节的词句。
短读 A BRIEF READ
不可能的书
- 正如弗莱在《批评的解剖》中所言,主题文学中一直存在着某种书写百科全书的冲动。从《圣经》《神曲》和《堂吉诃德》,到《白鲸》《尤利西斯》和《诗章》,强力的文学家们野心勃勃于构建一种整体性的表达。他们的文学企图已不再是用语言来摹仿世界,而是要用语言去创设一个新的世界,去赋予混沌的万物以秩序,让智慧和知识显出形状。艾柯就认为,百科全书是“共有的文化记忆”和“集体历史的总和”,而从词源上说,encyclopedia一词即意味着“知识的圆”,它在意象上并非线性。
- 辞典是另一种类型的百科全书,它试图在语言学的宇宙中集合全部的词语知识。
- 人类个体的肉身是单一的字母,字母的灵魂是元音,亚当·喀德蒙之躯则由这些字母神秘拼合而来。上帝拥有的是动词,“动词是肉”也是达乌勃马奴斯死前在辞典上读到的最后一行字;名词是在造物之后才出现,它不仅是劣等的语言成分,而且被排除在捕梦人所进入的梦境之外。哈扎尔的捕梦者就是要“潜入世界黑暗无光的一面,旨在取回囚禁在那儿的上天之光”;而这光,正是充满神性的动词,是亚当残破的肉身。
- 这捕梦的营生不正是文学创作的绝妙譬喻吗?文学匠人就是在现实和梦想的交界处,偷偷潜入人类同伴的精神之国,在那里看见用字母铸造的肉身,然后苦苦寻猎可能指向隐匿真神的字母组合。
惧而著之
- 乔治·奥威尔在那篇著名的《我为何写作》(Why I Write,1946)中,为作家总结了四条写作的动机,分别是满足自我、追求审美、还原历史和政治鼓噪。前两个原因是私人化的,或为了私利和虚荣的膨胀,或为了声音与词语的搭配;后两个原因则是关于他者的,借写作来还原历史之真相,用笔尖来刺穿政治之虚妄。倘若缺了这四样,那严肃的写作将不再可能。因为究其根本,作家乃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行当,奥威尔甚至将之比喻为罹患沉疴恶疾,需要殚精竭虑、耗尽血气地与文字搏斗;若非受到恶魔之驱使,常人是断然不会为之的。
参考链接:
《致我可能的读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