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shu
2018-01-02T21:59:18.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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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书店里卖书、买书,事实上,书并没有主人。你在这里看到的每一本书,都曾经是某个人最要好的朋友。
在马贼肖子龙眼里,坐在自行车垫上的人分为两种:骑车的,骑马的。马是有生命的动物,车子是没有生命的机械,但一个骑术高超的人能改变这个现实。这种人被称为骑手,而不是骑车人,因为他胯下的已经不再是辆车,而是一匹马。
他坚持自己的幻想,并且疯狂地为之奋斗。他是一个只有一种才能的侏儒,而这种才能就是让别人相信他是一个巨人。
有一种类型的小说可以叫作“文学幻想小说”,在这里,文学之于小说,就像在“科学幻想小说”那里科学之于小说。
很畅快易读的一本推理小说,没有笔记,大概三四个小时能看完。如果喜欢东野奎吾,也一定会喜欢这本,而且这一本更加中国。
简单,就是美和方便顺手的完美结合。不能有任何多余之物。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一生下来就没有任何物品,所以每一个人刚出生时都是极简主义者。其实,我们是拿自己的自由去交换不必要的杂物。
我曾读过一个故事:有人收到朋友送的一束花,他觉得很漂亮,拿回家后决定摆在茶几上,从储物间里找出尘封已久的花瓶,仔细清洗一番,把花插在花瓶中,然后摆上茶几。这时侯他发现茶几上堆满旧报纸、喝完茶没洗的杯子,甚至还堆满灰尘。忽然他觉得这茶几配不上这瓶花,于是就动手整理了茶几,把报纸拿去回收、杯子拿去洗,用抹布擦去灰尘。一下子,茶几和花变成整个客厅最亮眼的摆饰。他坐在沙发上欣赏着这瓶花,又觉得屋子里其他地方好脏、好乱,忍不住又开始打扫其他地方。最后,整间屋子都变得干净又整齐,而这一切改变的起因,都是因为朋友送他的一束花。
问题是在这里生活,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这是关系到人们对居住真谛的理解的问题。对此,我的答案是:让生活融合在自然中才是住宅的本质。
写作如同对自己进行一场正式的访问。
不论收多收少,秋天的田野都叫人有种莫名的伤心,仿佛看见多少年后的自己,枯枯抖抖站在秋风里。多少个秋天的收获之后,人成了自己的最后一茬作物。
文学阅读,对于普通读者而言甚至也不应该遵循什么方法套路,唯一有效的方式是一行一行、逐字逐句地读下去,让自己的想象力和生命体验与文本去冲突、碰撞。
只要我能让每一个新作品都比上一个进步,读者就不会在乎我究竟采取什么样的生活形态。身为小说家,那岂不才是我的义务和我的第一优先吗?
对于柳比歇夫,任何时候都不能说他已“成为”怎样一个人。他永远正在“逐步成为”怎样一个人。他一直在探索,一直在变化,他重新考虑,不断提高对自己和对自己理想的要求。 时间统计法帮助了他,或者说是迫使了他。
因为看书并记住书中的东西只是记忆,并没有涉及推理,只有靠推理才能深入理解一个事物,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这部分推理的过程就是你的思维时间,也是人一生占据一个显著比例额的“暗时间”。
卡西莫多一生坎坷,从小便居无定所,好不容易上了大学,又因为贫困而中断学业,不得不四处流浪,靠打零工为生。但他一直在写诗,因为他总要维系住生活中唯一固定不变的东西,那是他唯一的依靠,只要不是自己放弃,便没有人能够夺走它。
无论如何,我们不会停止阅读小说,因为正是在那些虛构的故事中,我们试图找到赋予生命意义的普遍法则。我们终生都在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为何出生,为何而活。
我对于写小说的基本信念是: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作家的职责就是给他们提供发展的所在(当然还要把故事写出来)。
我总觉得不可理解,为什么几乎每一个有写作能力的人都能在痛苦中将痛苦客观化。比如说我在苦恼中(其时苦恼也许仍在脑袋里火烧火燎)竟能坐下来并书面告诉人家:我是苦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