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mia
2016-08-06T14:40:22.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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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 P. Sauvant (karlsauvant@gmail.com) 是常驻哥伦比亚可持续投资中心高级研究员。该中心联合了哥伦比亚法学院以及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本文部分引用自Karl P. Sauvant和Michael D. Nolan在《国际经济法学刊》2015年11月,pp. 1-42中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投资法”,以及Karl P. Sauvant的“发展中的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向前的道路。关于投资政策的E15项目小组——政策选择研究”(日内瓦: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以及世界经济论坛, E15 项目,2016年)
被定义为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国
详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国际投资管理改革》(日内瓦: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15年)和它更早的版本,以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网(UNCTAD Stat),http://unctadstat.unctad.org/ReportFolders/reportFolders.aspx。若无特殊说明,本文所有数据均来源于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