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yangleo
2017-08-29T11:32:29.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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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和苏州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团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为谱写好伟大中国梦的苏农篇章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评选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优秀团学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最佳团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全省、全市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学院学生会、二级学生会均在此范畴。二级院系学生会需由校学生会推荐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反对“四风”和“四化”问题;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1年;
(7)所在团支部或本人曾荣获学院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专兼职团干部。
(8)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今年已申报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获得过学院及以上表彰的荣誉称号。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保留团籍的党员不超过50%。
(1)活动主题鲜明,符合青年特点;
(2)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有助于增强团员意识和团支部成员的团结互助精神;
(3)团日活动的思想性强,能够结合本支部特点有鲜明的主题,活动形式有创新;
(4)活动效果好,能充分调动团支部内团员的积极性,能让支部内团员收益。
1.“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14个
2.“优秀团学组织”:5个
3.“优秀团干部”不超过所在总支团员总数的2%
4.“优秀团员”不超过所在班级团员总数的5%,其中至少1名非毕业班学生团员。
为确保表彰名额向基层、向一线倾斜,各团总支推荐名额中,团委委员、团总支委员不得超过1人。
5、“最佳团日活动”:10个
1.学院“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由团委学管会牵头,会同各团总支负责人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呈交学院党委会研究讨论,提出候选人员名单,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2.“优秀团学组织”、“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最佳团日活动”采用现场竞选答辩的办法产生,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单位的现场竞选进行投票,评选产生“优秀团学组织”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最佳团日活动”,并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未参加现场演说的,视为自动放弃。
1、优秀团干部(教师)将按照学院相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2、优秀团学组织将给予1000元奖励,最佳团日活动给予500元奖励。
1.各级团学组织和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在对拟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考核,听取所在学院(系)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在本部门进行申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各推报单位上报时需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格,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500字左右,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
3.申报表、申报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严禁申报材料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于2017年4月3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相关上报材料电子版请一并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16年度学院“优秀团员”申报表
2.2016年度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3.2016年度学院“优秀团学组织”申报表
4.2016年度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申报表
5.2016年度学院“最佳团日活动”申报表
6.公示(样表)
下载链接
共青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