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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3T04:28:15.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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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为临一(信工))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学院人才培养、科研活动、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发展成就,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学院学生新闻宣传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宣传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新闻舆论和互联网信息管理有关规定,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本条例中所指学院学生新闻宣传阵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自办的可以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的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平台账号等)、广播、网站、户外媒体(校园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
临一(信工)记者团为学院官方公众号温医大临一信工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社团,负责学院官方新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以各社团的新媒体与网编部门为主体,负责各自社团新媒体工作运营,临一(信工)记者团协助配合引导、审核,做好学院官方新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内容审核把关,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预判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自觉维护学校、学院声誉。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新成立的新媒体账号需在进行学院报备,受学院监管,确保新媒体平台账号健康、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对于三个月以上未进行更新的以及关注度低、重复建设的新媒体平台帐号应及时予以注销。
(一) 负责学院各级社团、组织的新媒体信息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工作,协调牵头各社团落实提升网编职能;
(二) 负责审核临一(信工)各社团推文,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影响,对推文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避免主观偏见和个人情感的介入;
(三) 提供多样化报道:充分利用公众号、视频号的优势,通过专题报道等多样形式,用创新的视频制作技术和方式,将新闻报道更生动、有趣地展示给观众;
(四) 积极主动地收集各类信息,包括事件、事实、数据、图片等,确保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一) 为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学院会不定期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技能培训,其他社团成员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撰写、摄影剪辑、排版制作、海报设计。
(三) 培训结束后,收集培训参与者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价。
(四) 根据培训评估和反馈意见,总结培训的成果和经验,为下一阶段的培训提供参考,不断优化和改进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
学院上下应坚持正确政治引领,明确建设定位,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友善交流互进,认真配合学校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学校良好形象,自觉服务广大师生。平台运行积极鼓励原创,注重个性发展,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宣传合力。
学院新媒体平台上发表的任何内容由创作该内容的所属部门和负责人负责,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学院声誉。
(一) 温医大临一信工微信公众平台和视频号由临一(信工)记者团负责人主管、运营以及负责学院新媒体信息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工作,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新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学院官方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严格加强对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核、监管;
(二)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计划安排新闻报道工作的,应提前三天联系临一(信工)记者团,并提供必要图文,以便安排新闻报道工作;
(三)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负责举办的活动、重要会议,原则上由主办组织自行新闻采写、摄像和摄影等,相关主体负责完成图文制作排版、视频拍摄剪辑等工作。如需临一(信工)记者团协助(如安排摄影、摄像等),至少提前五天联系临一(信工)记者团进行统筹安排;
(四)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所提供的稿件要求对真实性、原创性和准确性等进行把关,由该主体相关负责人以及其指导老师对图文内容进行审核。若发现所投稿件未经指导老师审核,临一(信工)记者团有权直接驳回该投稿的权力;
(五)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应本着时效性原则及时写稿,投稿,在活动结束后当日或次日内完成并进行投稿,缺乏时效性的稿件,一般不予发布;
(六) 院级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由临一(信工)记者团干部、理事、指导老师依次把关审核,对稿件的内容提供修改意见,并有可根据稿件质量、时效、主题等内容拒接发表稿件的权力。
(七) 临一(信工)记者团成员有权对各组织的投稿的不恰之处进行编辑修改,包含对图文进行适当的修改、删减。若是推文有多处内容需要修改,稿件需删除1~2位署名者,由记者团工作人员进行统一修改并署名。
(一)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以学校、学院名义举办的活动或会议,需提前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二)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稿件信息上传至党委宣传部备案认定;
(三) 师生个人接受媒体采访和进行新闻信息或重要科学研究成果发布的(学术期刊除外),须上报所在单位同意,经所在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接受采访和进行发布;
(四) 任何学生组织和个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泄露标有国家密级的文件资料、涉密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学校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等。
第十三条 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社团等学生组织报送的稿件,必须在温州医科大学所有管理条例的约束下,并保持学校、学院新媒体宣传大方向一致的主线。
第十四条 未经学院以及相关组织指导老师同意或授权,学院内任何平台不得随意发布代表学院官方立场的信息或以我院官方名义的评论、回复信息等。
学院建立新闻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制定新闻宣传 工作表彰奖励办法,表彰奖励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一) 学生组织或个人发表文字、艺术、新闻等作品评分奖励依据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定;
(二) 校外媒体级别定级依据党委宣传部备案认定的级别进行定级;
(三) 设立学院年度学生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依据学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各社团等学生组织在校内外投稿的文章数量、质量、阅读量等因素,进行量化计分。
对于违反本条例,对新闻宣传工作不负责、不尽责、不担责,导致报道失误或错误舆论引导的学生组织和个人,取消奖励的申报资格。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学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