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ynh
2016-06-20T10:52:30.000000Z
字数 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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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面向对象
原型
对象
http://www.cnblogs.com/wangfupeng1988/p/3977924.html
http://www.cnblogs.com/sanshi/archive/2009/07/08/1519036.html
http://www.cnblogs.com/justany/archive/2012/11/01/the_keyword_this_in_javascript.html
http://www.ibm.com/developerworks/cn/web/1304_zengyz_jsoo/
http://www.ibm.com/developerworks/cn/web/1207_wangqf_jsthis/
当今 JavaScript 大行其道,各种应用对其依赖日深。web 程序员已逐渐习惯使用各种优秀的 JavaScript 框架快速开发 Web 应用,从而忽略了对原生 JavaScript 的学习和深入理解。所以,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很多做了多年 JS 开发的程序员对闭包、函数式编程、原型总是说不清道不明,即使使用了框架,其代码组织也非常糟糕。这都是对原生 JavaScript 语言特性理解不够的表现。要掌握好 JavaScript,首先一点是必须摒弃一些其他高级语言如 Java、C# 等类式面向对象思维的干扰,全面地从函数式语言的角度理解 JavaScript 原型式面向对象的特点。把握好这一点之后,才有可能进一步使用好这门语言。本文适合群体:使用过 JS 框架但对 JS 语言本质缺乏理解的程序员,具有 Java、C++ 等语言开发经验,准备学习并使用 JavaScript 的程序员,以及一直对 JavaScript 是否面向对象模棱两可,但希望知道真相的 JS 爱好者。
为了说明 JavaScript 是一门彻底的面向对象的语言,首先有必要从面向对象的概念着手 , 探讨一下面向对象中的几个概念:
以这三点做为依据,C++ 是半面向对象半面向过程语言,因为,虽然他实现了类的封装、继承和多态,但存在非对象性质的全局函数和变量。Java、C# 是完全的面向对象语言,它们通过类的形式组织函数和变量,使之不能脱离对象存在。但这里函数本身是一个过程,只是依附在某个类上。
然而,面向对象仅仅是一个概念或者编程思想而已,它不应该依赖于某个语言存在。比如 Java 采用面向对象思想构造其语言,它实现了类、继承、派生、多态、接口等机制。但是这些机制,只是实现面向对象编程的一种手段,而非必须。换言之,一门语言可以根据其自身特性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实现面向对象。所以,由于大多数程序员首先学习或者使用的是类似 Java、C++ 等高级编译型语言(Java 虽然是半编译半解释,但一般做为编译型来讲解),因而先入为主地接受了“类”这个面向对象实现方式,从而在学习脚本语言的时候,习惯性地用类式面向对象语言中的概念来判断该语言是否是面向对象语言,或者是否具备面向对象特性。这也是阻碍程序员深入学习并掌握 JavaScript 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际上,JavaScript 语言是通过一种叫做原型(prototype)的方式来实现面向对象编程的。下面就来讨论 基于类的(class-based)面向对象和基于原型的 (prototype-based) 面向对象这两种方式在构造客观世界的方式上的差别。
在基于类的面向对象方式中,对象(object)依靠类(class)来产生。而在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方式中,对象(object)则是依靠构造器(constructor)利用原型(prototype)构造出来的。举个客观世界的例子来说明二种方式认知的差异。例如工厂造一辆车,一方面,工人必须参照一张工程图纸,设计规定这辆车应该如何制造。这里的工程图纸就好比是语言中的类(class),而车就是按照这个类(class)制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工人和机器 (相当于 constructor) 利用各种零部件如发动机,轮胎,方向盘 (相当于prototype的各个属性 ) 将汽车构造出来。
事实上关于这两种方式谁更为彻底地表达了面向对象的思想,目前尚有争论。但笔者认为原型式面向对象是一种更为彻底的面向对象方式,理由如下:
首先,客观世界中的对象的产生都是其它实物对象构造的结果,而抽象的“图纸”是不能产生“汽车”的,也就是说,类是一个抽象概念而并非实体,而对象的产生是一个实体的产生;
其次,按照一切事物皆对象这个最基本的面向对象的法则来看,类 (class) 本身并不是一个对象,然而原型方式中的构造器 (constructor) 和原型 (prototype) 本身也是其他对象通过原型方式构造出来的对象。
再次,在类式面向对象语言中,对象的状态 (state) 由对象实例 (instance) 所持有,对象的行为方法 (method)则由声明该对象的类所持有,并且只有对象的结构和方法能够被继承;而在原型式面向对象语言中,对象的行为、状态都属于对象本身,并且能够一起被继承(参考资源),这也更贴近客观实际。
最后,类式面向对象语言比如Java,为了弥补无法使用面向过程语言中全局函数和变量的不便,允许在类中声明静态 (static) 属性和静态方法。而实际上,客观世界不存在所谓静态概念,因为一切事物皆对象!而在原型式面向对象语言中,除内建对象 (build-in object) 外,不允许全局对象、方法或者属性的存在,也没有静态概念。所有语言元素 (primitive) 必须依赖对象存在。但由于函数式语言的特点,语言元素所依赖的对象是随着运行时 (runtime) 上下文 (context) 变化而变化的,具体体现在 this 指针的变化。正是这种特点更贴近 “万物皆有所属,宇宙乃万物生存之根本”的自然观点。在 程序清单 1中 window便类似与宇宙的概念。
var str = "我是一个 String 对象 , 我声明在这里 , 但我不是独立存在的!"
var obj = {
des: "我是一个 Object 对象 , 我声明在这里,我也不是独立存在的。"
};
var fun = function() {
console.log( "我是一个Function 对象!谁调用我,我属于谁:", this );
};
obj.fun = fun;
console.log( this === window );// 打印true
console.log( window.str === str );// 打印 true
console.log( window.obj === obj ); // 打印 true
console.log( window.fun === fun ); // 打印 true
fun(); // 打印 我是一个 Function对象!谁调用我,我属于谁:window
obj.fun(); // 打印 我是一个 Function 对象!谁调用我,我属于谁:obj
fun.apply(str);// 打印 我是一个 Function 对象!谁调用我,我属于谁:str